各部门及全体员工:
依照国务院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我司决定清明节 放假时间为2017年4月2日(星期日)至4月4日(星期二),共三天。4月5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
放假期间,望各部门做好安全、防卫等相关工作。
2017年4月1日